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6点建议

文 | Smartbi大数据百科 2021-06-09 阅读次数:2986 次浏览

商业智能BI产品更多介绍:https://www.smartbi.com.cn/

商业智能BI产品更多介绍:点击前往

    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议(一)强化平台顶层设计

    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是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关键,需从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出发,结合地方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平台目标、数据主权、关键技术、法制环境、实现功能等各个方面,以“高起点、高定位、稳落地”开展平台的顶层设计,保障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有目标、有方向、有路径、有节奏地持续推进,并且根据项目进展状况,不断迭代更新、推陈出新。

    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议(二)完善平台配套保障机制

    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营须有相应的配套保障机制,并充分发挥保障机制的导向作用和支撑作用,以确保平台规划建设协调一致和平台整体效能的实现。

    如建立城市大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明确数据内容的归口管理部门、数据采集单位和共享开放方式等;建立城市大数据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平台使用中数据、流程、安全等各项内容和管理标准,保障平台持续稳定运行。

    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议(三)加强数据管理

    加强城市大数据管理,实现数据从采集环节到数据资产化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明确数据权属及利益分配,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责任问题。明确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标准。

    分类指的是通过多维数据特征准确描述政府基础数据类型;分级是指确定各类数据的敏感程度,为不同类型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制订相应策略,完善数据采集、管理、交换、架构、评估认证等标准,推动数据共享与开放的基本规范和标准出台。

    以资源目录汇编、资源整合汇聚、交换共享平台为三大标准步骤,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数据分类体系,将不同领域、多种格式的数据整合在一起,通过多元的检索途径、分析工具与应用程序,方便用户查找和利用数据内容。

    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议(四)因地制宜开展平台建设与运营

    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要结合,避免出现重平台建设轻平台使用的现象。政府、产业和城市的数据资源极其庞杂,需要明确平台数据资源的权属性,保障数据所有权的归属。

    政府拥有政府数据资源所有权,互联网企业往往掌握着先进的数据技术和拥有互联网思维的专业队伍,本地企业对当地的人才资源、市场环境、产业发展等因素有更清晰、更准确的认识,需要充分盘活政府、互联网企业、本地企业等各方资源,参与平台的建设与运营。

    城市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治理和运营体系相当复杂,平台建设的模式和路径没有固定模式,需要发挥各方的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挖掘地方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为城市大数据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议(五)开展城市大数据综合评价

    各省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制定平台长效运行机制和考评办法,建立完善的上报、检查、考评机制,设计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加强平台数据质量管控,管好用好城市大数据平台。

    加强对城市大数据平台项目的后评价和项目稽查,强化对数据资源建设以及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审计监督。科学构建城市大数据平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成效综合评价工作,引导各地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成效。

    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议(六)加强平台数据安全保障

    城市大数据平台包含大量政务和产业数据,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必须加强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落实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础制度,建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的安全评估机制,明确数据安全的保护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研究制定数据权利准则、数据利益分配机制、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明确数据责任主体,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

    强化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水平。研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数据应用合规性的监督和审计,加强流通环节的风险评估,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申请试用 了解更多
Copyright© 广州思迈特软件有限公司  粤ICP备11104361号

电话咨询

售前咨询
400-878-3819 转1

售后咨询
400-878-3819 转2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8:00

sales邮箱

商务咨询请联系邮箱

邮箱地址:sales@smartbi.com.cn